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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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15g(吉佰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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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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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18 |
国药准字H2002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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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1.皮炎、湿疹。2.浅表皮肤真菌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也可用于尿布性皮炎、念珠菌性口角炎、甲沟炎。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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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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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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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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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l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1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硬脂醇,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司盘一60,吐温一80,甘油,山梨酸,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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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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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