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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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0.55g*10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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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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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09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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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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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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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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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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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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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黏稠液体;有碘的特臭。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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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新生儿慎用。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