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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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24.4mg |
5ml:15mg(按洛美沙星计);8ml:24mg(按洛美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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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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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48 |
国药准字H20188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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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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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3次滴眼,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对角膜炎的治疗在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对严重的病例在开始30分钟内每5分钟滴眼1次,病情控制后逐渐减少滴眼次数。治疗细菌性角膜溃疡推荐使用高浓度的抗生素滴眼制剂。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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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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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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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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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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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