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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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1片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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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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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04 |
国药准字H2018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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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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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首次服药从月经的第3日开始,每晚1片,连续21日,先服黄色片6日,继服白色片5日,最后服棕色片10日。以后各服药周期均于停药第8日按上述顺序重复服用。不得漏服。若停药7天,连续两月闭经者,应咨询医师。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1片(1.5mg),越早服用预防妊娠效果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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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偶有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要处理、可在24小时候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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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阴道异常出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深部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高脂血症、肾功能不全、严重糖尿病、精神抑郁症及哺乳期妇女。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筋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病、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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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黄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白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75毫克、炔雌醇0.04毫克;棕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2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1.5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蔗糖、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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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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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庭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2.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3.必须按规定方法服药,若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规定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4.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听力或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腺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5.吸烟可使服用本品的妇女发生心脏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的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