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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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mg |
每片含炔雌醇0.03mg和屈螺酮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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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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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36 |
H2017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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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女性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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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隔12小时后服第2片。 |
必须按照包装所标明的顺序,每天约在同一时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每日1 片,连服21 天。停药7 天后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其间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一般在该周期最后一片药服完后2-3天开始出血,而且在开始下一盒药时出血可能还未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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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2.可见子宫异常出血,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少数表现为不规则出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
在中国进行的Ⅲ期临床试验显示,整个临床试验中优思明组的570例患者中有163例(28.6%)出现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最常见的3个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超过或接近5%)为子宫不规则出血(36例即6.3%).恶心(27例即4.7%)和情绪波动(32例即5.6%)。这些事件均为已知的复方口服避孕药的不良反应。试验中,优思明组患者发生的与试验药物肯定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是2例(0.4%)妊娠,这两名患者在发现妊娠以前均有漏服或者推迟服药的记录。服用优思明的患者中无其它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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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
复方口服避孕药(COCs)不得用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如果使用COC 期间,首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必须立即停药。 1.出现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血栓栓塞(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或有上述病史; 2.存在血栓形成的前驱症状或有相关病史(如:短暂脑缺血发作, 心绞痛); 3.偏头痛病史伴有局灶性神经症状; 4.累及血管的糖尿病; 5.存在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的重度或多重危险因素也为禁忌症; 6.胰腺炎或其病史,并伴有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 7.存在或曾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史,只要肝功能指标没有恢复正常; 8.重度肾功能不全或急性肾衰; 9.肾上腺功能不全; 10.存在或曾有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史; 11.已知或怀疑存在受性甾体激素影响的恶性肿瘤(例如:生殖器官或乳腺); 12.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 13.已知或怀疑妊娠; 14.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任何赋形剂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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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屈螺酮3mg和炔雌醇0.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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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浅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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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