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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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ml:5BU |
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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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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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95 |
国药准字H2006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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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脑梗死; 2.改善各种闭塞性血管病(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深部静脉炎、肺栓塞等)引起的缺血性症状; 3.改善末梢及微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晕动病)。 |
主要作用于中枢性阿尔法-2肾上腺受体,增强运动神经元突触前抑制作用,从而改善肌肉的强直痉挛状态。在临床上主要用来治疗大脑以及脊髓外伤、脑出血、脑梗死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疾病所引起的肌张力增高、肌肉痉挛或者是肌肉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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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 1.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 2.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量减至5BU隔日点滴。急性脑梗塞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塞药物继续治疗。 |
用于疼痛性肌痉挛时:口服,一次2mg,一日1-3次。通常初始剂量一日2mg,可逐渐增加剂量,分次服用。初始剂量通常在临睡前服用。用于中枢性肌强直时:应根据患者需要作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不应超过一日6mg,(分3次服用)。通常一日12-24mg,(分3-4次服用)的用量已可获得良好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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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主要为注射部位出血、创面出血、头痛、头晕耳鸣,偶有轻度皮下瘀斑、鼻衄、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皮疹、发热、血GOT、GPT、BUN、Cr升高及尿潜血阳性。罕有引起休克的情况,故应仔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时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等妥当的措施。 |
1、导致治疗终止的一般性的不良事件:在多剂量,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264名病人给予替扎尼定,261名给予安慰剂,药物处理组中包括几种严重的不良事件在内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比安慰剂对照组频率更高。多剂量安慰剂对照研究中,由于不良反应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给药的患者在接受替扎尼定治疗的264名病人中有45名,给予安慰剂的261名患者中有13名。当退出治疗后,他们常常叙述有2个或以上的停止服药的理由。导致停药的最常出现的不良事件有:疲乏,嗜睡,口干,痉挛程度或张力增加和头昏。其中,乏力,嗜睡/镇静,口干和头昏为最常发生的与替扎尼定相关的不良事件,有3/4的病人认为这些不良事件是轻度-中度,1/4的病人认为很严重;这些不良事件有剂量依赖性。 2、单剂量给予安慰剂对照的142名受试者参与的研究中,除了上述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之外,还有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3、研究中观察到的其他不良反应:在另外的1187例病人临床研究中观察替扎尼定的不良事件。这些研究,有的是随机双盲,有的是开放研究;有的为安慰剂对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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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 1.有出血患者(出凝血障碍性疾病、血管障碍所致出血倾向,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疑有颅内出血者等); 2.新近手术患者; 3.有出血可能的患者(内脏肿瘤、消化道憩室炎、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重症高血压、重症糖尿病者等); 4.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机能药物(如阿斯匹林)者和正在使用抗纤溶性制剂者; 5.用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低于100mg/dl者; 6.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原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7.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 |
对盐酸替扎尼定及其他组份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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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直链糖蛋白类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含量约5%。N-末端氨基酸为缬氨酸;氨基酸的主要组成是天门冬酰胺 |
盐酸替扎尼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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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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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凝集情况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首次用药后第一次血纤维蛋白原低于100mg/dl者,给药治疗期间出现出血或可疑出血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2.如患者有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上应避免进行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3.为使患者理解使用本制剂后发生出血的可能,因此必须将以下事项告知患者注意: 1)手术或拔牙时,使用本制剂前应和医生讨论。 2)到其它医院或部门就诊时,应将使用本制剂的情况告知医生。 3)用药期间应避免从事可能造成创伤的工作。 4.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者;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 3)患有脑血管病后遗症者; 4)70岁以上高龄患者。 5.妊娠期:妊娠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应在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使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与水杨酸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合用。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实验研究。 |
1、低血压:替扎尼定为α2受体激动剂(与可乐定相似),可能引起低血压。一项单次给药的临床研究表明,8mg替扎尼定处理组中2/3的病人收缩压或者舒张压下降20%,低血压在给药后1h出现,2-3h达高峰,有时伴有心动过缓,直立位低血压,轻度头痛/头昏,极少数出现晕厥,此低血压效应为剂量依赖性,在单次剂量大于2mg时,开始监测血压。通过调整剂量和在调整剂量前密切注意低血压的症状和体征,明显的低血压可能可以大大下降。另外,当病人从卧位转为站立位时,低血压和体位性低血压的风险就更大。当合用抗高血压药物时更要警惕,不应该与其他的α2受体激动剂合用。在使用时应告知病人,让患者注意。2、肝功能损害的危险:替扎尼定偶尔可导致肝损害。在设有对照组的临床研究表明,服用替扎尼定的病人将近5%的患者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比正常上限高3倍(如原基础值升高者则上升2倍多),而正常对照组仅有0.4%的病人出现类似情况。大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迅速恢复,没有留下后遗影响的报道。偶尔有症状表现,如恶心、呕吐、食欲减低、黄疸。上市后发现,有3例服用替扎尼定出现肝功能衰竭死亡的报道,1例49岁男性病人,一次6mg,每日三次,服用2周后,出现进行住黄疸和肝大,肝活检显示多中心性坏死,没有嗜酸性细胞浸润,停止用药,病人10天后死于肝昏迷;该患者没有乙型和丙型肝炎的证据,仅使用过奥沙西泮和雷尼替丁,除了替扎尼定,没有其他原因可解释肝的损害。另外2例,同时使用了有损肝功能的药物。1例同时使用卡马西平,替扎尼定4mg/天,治疗2月后产生胆汁淤积性黄疸,该病人20天后死于肺炎;另1例病人使用了11天的替扎尼定,在发生迅速而致命的肝功能衰竭之前,还使用了2周的丹曲林。因此,在服用替扎尼定的6个月(1,3,6月)以及6个月后根据具体的临床实际情况,应定期检测病人的转氨酶,并且在已有肝损的病人使用该药更要谨慎。3、镇静作用:通过多剂量设有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48%的病人主述出现此不良事件,其中10%的患者比较严重,而对照组仅有不到1%,并且,镇静效应在调整剂量的第一周后达高峰,在维持给药期基本稳定;单剂量研究发现,该作用存在剂量依赖性,在服用该药后30分钟开始出现,1.5h达高峰,一般持续6h,剂量过大(16mg)有51%的患者6h后仍昏昏欲睡,对照组或者8mg剂量组仅有13%。镇静作用可能干扰病人的日常生活活动。因此,病人应该被告知该药有镇静作用,而某些职业如驾驶员,操作机械的需要集中注意力病人更应警惕,并同时提醒,如果同时服用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的药物(如氯苯氨丁酸,苯二氮卓类,乙醇等)时,其镇静作用将被加强。4、致幻和精神样作用:替扎尼定与致幻作用有关。在两项北美的临床研究中,3%(5/170)的患者报告在头6周内有视幻觉或错觉出现,其多数人能意识到此现象是非真实的,其中1例发展为有幻觉的精神病,其中有1例该不良事件持续到停药后2周多。5、心血管:犬长期毒性研究(相当于人最大用量)发现该要可致QT间期延长和心动过缓;在设有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尚未进行心电图评估;而在单剂量对照研究中,伴有血压的降低出现脉搏率减慢。6、眼科: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用量的动物研究发现,替扎尼定引起剂量依赖性的视网膜退化和角膜混浊,但未见于临床实验中。7、伴肾损病人的应用:在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25mg/min)的病人,其清除率下降50%,因此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在这些病人,单次用量要减少;如果需要较大剂量,则可增加单次用量,而不是增加给药次数;在开始使用时就应进行监测,而一般不良反应(口干、嗜睡、乏力、头昏)的加重将是潜在过量的指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