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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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含布洛芬2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每粒装0.4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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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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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3 |
国药准字Z2006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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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解表,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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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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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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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布洛芬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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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及盐酸伪麻黄碱,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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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颗粒剂,味芳香。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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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麻黄碱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2.服用后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3.每日总量不得超过8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