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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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含布洛芬2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0.4gx1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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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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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3 |
国药准字H19999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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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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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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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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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布洛芬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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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及盐酸伪麻黄碱,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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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颗粒剂,味芳香。 |
该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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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麻黄碱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2.服用后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3.每日总量不得超过8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