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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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含布洛芬2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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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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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3 |
国药准字H6102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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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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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口服 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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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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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布洛芬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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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及盐酸伪麻黄碱,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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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色颗粒剂,味芳香。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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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麻黄碱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2.服用后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3.每日总量不得超过8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