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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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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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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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20 |
国药准字Z2009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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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腰椎病引起的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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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 年龄:3岁,体重:13-15公斤,一次用量:2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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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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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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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化学名: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分子式:C14H10CI2NNaO2分子量:318.13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葛根、桃仁(燀)、牛膝、葛根、甘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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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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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3.如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
1. 忌生冷、油腻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中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后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 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它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