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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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2.5g |
每丸重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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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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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国药准字Z20090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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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益气化瘀、祛风通络、舒筋止痛。用于缓解轻、中度神经根型颈椎病气虚血瘀证出现的颈项部疼痛或不适,上肢放射性疼痛、上肢麻木,神疲乏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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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25丸,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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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1.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轻度至中度的胃痛、胃胀、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和腹泻等胃肠道不适。 2. 少数患者服用后出现窦性心动过缓或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心律不齐等。 3.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白细胞、血小板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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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1. 孕妇忌服。 2. 对本品过敏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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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黄芪、川芎、人工麝香、青风藤、防己、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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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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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运动员慎用。 2. 心动过缓者慎用。 3. 临床用药期间注意检查血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