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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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2.5g |
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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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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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H201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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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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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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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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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和15岁以下儿童禁用。2.眼周和粘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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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每支含吲哚美辛.35克与l-薄荷醇1.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6,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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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黄色凝胶状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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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2.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持说明书向医师咨询。4.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