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2.5g |
0.3g*24片/盒 |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国药准字H200733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4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
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