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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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2.5g |
0.28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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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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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国药准字Z4402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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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扭伤,风湿痹痛;软组织、关节及腰挫伤,骨折,外伤,风湿性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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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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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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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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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独一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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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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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