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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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0.5g; 100ml:2g |
0.2g*100片*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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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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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国药准字Z4402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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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补肺固表,健脾益胃,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用于体虚多汗,易患感冒,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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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用量杯量取),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2-3岁,体重:12-14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 年龄: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8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4次,嚼碎后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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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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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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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
黄芪、白术、山药(炒)、牡蛎、防风、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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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浊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浅棕色;气微香,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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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