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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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l:0.6g;60ml:1.2g;100ml:2.0g;120ml:2.4g |
1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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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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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51 |
国药准字Z37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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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感冒风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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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 年龄:7-9岁,体重:22-27 公斤,一次用量:8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请对照量杯刻度量取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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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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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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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
荆芥、防风、羌活、独活、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茯苓、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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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粘稠液体,味香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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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凉饮食。 2.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忌服。 3.除风寒感冒可服此药外,疮病初起、肿痛、发热、恶寒者也可服用本方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