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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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0粒重约3克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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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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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693 |
国药准字Z2302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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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散寒、止痛。用于胃脘疼痛,两胁胀痛。 |
祛寒顺气,消食化湿。用于肝郁气滞,脾胃虚寒,胸脘胀痛,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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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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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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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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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菖蒲、五灵脂(醋炒)、延胡索(醋炒)、青皮、木香、高良姜、丁香。 |
豆蔻、肉桂、牵牛子(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厚朴(姜制)、槟榔、山楂、莱菔子(炒)、六神曲(麸炒)、白术(麸炒)、大黄(酒制)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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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褐色的水丸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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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4.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3.不适用于患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者,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动则作喘,身倦乏力。4.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5.月经量多及功能性子宫出血妇女不宜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日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