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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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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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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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75 |
国药准字Z15020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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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导致的胸胁胀满疼痛,痛经。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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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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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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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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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制)、木香、高良姜、陈皮、郁金、莪术(醋制)、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槟榔、甘草。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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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辣。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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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辛温香燥之品,易助热生火,故胃热引起的胃痛忌用。 2.方中含有活血行气之品,有损胎气,故孕妇禁用。 3.服药期间宜食清淡,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品,戒烟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