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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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 |
每4丸重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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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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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001 |
国药准字Z540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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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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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口服。重病一日1g;一般隔三天至七天或十天服1g;开水或酒泡,黎明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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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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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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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珍珠、朱砂、檀香、降香、沉香、诃子、牛黄、人工麝香、西红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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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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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