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5g |
每10丸重2g |
|
生产企业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3 |
国药准字Z200546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通络,疏肝健脾。用于气滞血瘀兼肝郁脾虚所致的肋痛或刺痛,抑郁烦闷,食欲不振,食后腹胀脘痞,大便不调,或胁下痞块等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5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三七、郁金、蒺藜、姜黄、大黄(酒制)、黄芩、蜈蚣(不去头足)、山药、五味子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延胡索、阿胶、鹿角霜、白术、甘草、党参、茯苓、牡丹皮、没药、藁本、白芷、黄芩、白薇、砂仁、陈皮、赤石脂;辅料为蜂蜜。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微、味苦。 |
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