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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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2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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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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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08 |
国药准字H2000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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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经活络,清热解毒。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 5.痛经、牙痛及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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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须整粒吞服,勿嚼碎。每次0.1g(1粒),一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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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泌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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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匹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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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昆明山海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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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球形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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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起骨髓抑制,发生周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使用时应注意检测周围血象,不宜过服久服。 2、本品可引起女子月经紊乱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影响生育。有生育要求者不宜服用。 3、使用本品如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如恶心、胃痛、腹泻、皮疹或皮肤色素沉着,应立即停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交叉过敏:对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过敏的哮喘患者,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