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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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片芯重0.28g |
0.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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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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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5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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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经活络,清热解毒。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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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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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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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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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昆明山海棠。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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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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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起骨髓抑制,发生周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使用时应注意检测周围血象,不宜过服久服。 2、本品可引起女子月经紊乱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影响生育。有生育要求者不宜服用。 3、使用本品如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如恶心、胃痛、腹泻、皮疹或皮肤色素沉着,应立即停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