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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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片装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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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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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6202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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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补养气血,疏肝解郁,祛瘀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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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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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突发视力障碍、复视、偏头痛,应立即停药检查。如有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应立即停药。2.可发生突破出血、点滴出血、经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变化(增加或减少)、宫颈糜烂改变、胆汁淤积性黄疸、过敏反应、皮疹、精神抑郁、失眠、恶心。3.乳房胀痛或泌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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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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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当归、白术、熟地黄、川芎、白芍、香附、益母草、黄芪、杜仲、艾叶、麦冬、阿胶、甘草、陈皮、茯苓、砂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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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浓缩丸;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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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用于: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疾病,脑卒中,肝肾功能不全,已知或怀疑乳房或生殖器恶性肿瘤,过期流产,妊娠。2.治疗前全面体检(特别是乳腺与盆腔检查)。3.孕激素可引起一定程度液体潴留,癫痫、偏头痛、哮喘、心肾功能不全等情况应严密观察。4.可发生突破出血,应详细检查除外器质性疾病。5.有精神抑郁者慎用。6.绝经后应用雌激素替代疗法者,加用孕激素7天以上可降低内膜增生发生率。提供最佳的内膜成熟并消除增生变化,需要用孕激素12-14天。7.与氨鲁米特(aminoglutethimide)同用,可显著抑制其生物利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