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片装 |
每袋装8g |
|
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220232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扶正解表,清热和中。用于寒热往来,口苦咽干,头晕目眩,不思饮食,心烦恶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柴胡、黄芩、人参、甘草、半夏、干姜、大枣、青蒿。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甘、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