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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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6片装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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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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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3502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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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补气养阴,滋肾健脑,益智安神。用于神经衰弱,体倦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心肝肾不足,气、阴两虚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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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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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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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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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人参、党参、灵芝、龟甲胶、茯苓、龙骨、石菖蒲、远志、五味子、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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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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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