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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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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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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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国药准字Z4502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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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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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岁内每次服3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6克,五岁以上每次服9~12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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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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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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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本品成分为板蓝根,青黛,连翘,蒲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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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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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