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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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0.5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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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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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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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症见:大便稀薄,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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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6月:每次1袋;7月~2岁:每次2袋;3岁:每次4袋;4~6岁:每次6袋;7~14岁:每次8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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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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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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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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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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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合并重度营养不良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