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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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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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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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Z2016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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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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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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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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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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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
紫苏叶、前胡、苦杏仁、陈皮、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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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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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