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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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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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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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30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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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用于小儿痰热壅肺所致喘嗽,症见喘咳、吐痰黄绸、壮热烦渴、神昏抽搐、舌红苔黄腻。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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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六个月内小儿一次服0.125克;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克;一至二岁一次服0.375克;二至三岁一次服0.5克;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克;一日3-4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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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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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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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地龙、珍珠、拳参、牛胆粉、甘草、平贝母、人工麝香、射干、朱砂、黄连、黄芩、羚羊角、北寒水石、冰片、新疆紫草、柴胡。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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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色粉末;气辛,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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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