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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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6支 |
每粒装0.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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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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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52 |
国药准字Z2008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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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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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酌情服用。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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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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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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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藿香,木香;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 |
穿心莲。辅料为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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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本品为褐色的软胶囊,内容物应为含有少量悬浮固体浸膏的灰褐色至棕褐色油状液体;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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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2.服药1~2天如果腹泻、呕吐加重,并伴有身热口渴,神情倦怠者,应及时上医院诊治。3.过敏体质者慎用。4.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