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55 |
国药准字Z420220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本品用于清暑利湿。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发热﹑身倦﹑口渴﹑泄泻﹑小便黄少;外用治痱子。 |
|
用法用量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0岁以下儿童的酌减。 |
调服或包煎服,一次6~9克,一日两到三次。外用,扑撒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霍香、木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滑石粉、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涩。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凉、涩、微甜。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 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