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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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每支装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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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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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55 |
国药准字Z3602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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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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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0岁以下儿童的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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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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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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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霍香、木香。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蔗糖、尼泊金乙酯、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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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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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 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12.本品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