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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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1.5g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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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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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22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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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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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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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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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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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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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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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