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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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g*12袋 |
1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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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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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10 |
国药准字Z2009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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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烧,头疼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倦怠,流行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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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克,四至六岁,一次2克,九至十四岁,一次3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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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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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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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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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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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