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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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4gx1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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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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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29 |
国药准字H19999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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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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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咀嚼后服用或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14-616-211.5~2一日2~3次7-922-272.510-1228-323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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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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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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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贝诺酯200毫克,维生素B12毫克。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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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味苦。 |
该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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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