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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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贝诺酯0.2g,维生素B1 0.002g。 |
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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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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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191 |
国药准字H1098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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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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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咀嚼后服用或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14-616-211.5~2一日2~3次7-922-272.510-1228-323 |
口服。 3~5岁儿童,一次半包; 6~14岁儿童,一次1包; 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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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道反应、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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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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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贝诺酯200毫克,维生素B1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葡萄糖酸锌100毫克,布洛芬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粉、甜菊素、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桔子油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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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片剂,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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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