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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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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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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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33 |
国药准字Z21020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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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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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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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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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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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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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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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