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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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贝诺酯0.3g;维生素B13mg |
12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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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安丁生物(汤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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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56 |
国药准字H4102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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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咽喉痛﹑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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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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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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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 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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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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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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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