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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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5mgx18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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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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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74 |
国药准字H1096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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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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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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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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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1 .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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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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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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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