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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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维生素A 1500单位和维生素D 500单位 |
维生素A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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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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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60 |
国药准字H3502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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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拘楼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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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2次。 |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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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等。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单位~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肝毒性反应、门静脉高压、溶血、贫血、小儿骨骺早愈合、妇女月经过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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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慢性肾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禁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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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维生素A 3000单位,维生素D2 300单位。辅料为:精炼食用植物油、明胶和甘油。 |
化学名称:3,7-二甲基-9-(2,6,6-三甲基-l-环己烯-1-基)-2,4,6,8-壬四烯-1-醇醋酸酯(维生素A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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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或深黄色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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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 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 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