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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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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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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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618 |
H2015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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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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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3次。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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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 2.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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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高度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3.重症肌无力者、闭角性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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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苯海拉明25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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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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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肾功能障碍者,本品在体内半衰期延长,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试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