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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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IU(2ml)/瓶 |
0.15gx12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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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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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90024 |
国药准字H5302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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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1.母婴阻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与HBeAg双阳性)的母亲及所生的婴儿。 2.意外感染的人群。 3.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4.与干扰素或其他药物联合治疗乙型肝炎。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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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母婴阻断: (1)HBsAg阳性的孕妇从产前3个月起每月注射1次,每次剂量200IU~400IU。 (2)HBsAg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本品100IU;注射乙型肝炎疫苗的剂量及时间见乙型肝炎疫苗说明书或按医生推荐的其他适宜方案。 2.乙型肝炎预防: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3.意外感染者,立即(最迟不超过7天)按体重注射8IU~10IU/kg,隔月再注射1次。 |
成 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3粒。 小儿:按体重每日服头孢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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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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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2.有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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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羟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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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或淡黄色澄清的液体,可带乳光,不应出现浑浊。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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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可带乳光澄清液体。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如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得使用。 2.玻瓶破裂、过期失效者不得使用。 3.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或给第二个人使用。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羟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