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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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IU/瓶 |
0.15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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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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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3001 |
国药准字H510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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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1.母婴阻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与HBeAg双阳性)的母亲及所生的婴儿。 2.意外感染的人群。 3.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4.与干扰素或其他药物联合治疗乙型肝炎。 |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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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母婴阻断: (1)HBsAg阳性的孕妇从产前3个月起每月注射1次,每次剂量200IU~400IU。 (2)HBsAg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本品100IU;注射乙型肝炎疫苗的剂量及时间见乙型肝炎疫苗说明书或按医生推荐的其他适宜方案。 2.乙型肝炎预防: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3.意外感染者,立即(最迟不超过7天)按体重注射8IU~10IU/kg,隔月再注射1次。 |
成人,一次0.15~0.3g(1~2粒),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3粒),一日4次口服。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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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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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2.有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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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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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或淡黄色澄清的液体,可带乳光,不应出现浑浊。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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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可带乳光澄清液体。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如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得使用。 2.玻瓶破裂、过期失效者不得使用。 3.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或给第二个人使用。 |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