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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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10袋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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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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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22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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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量少、后错,带下。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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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 |
烊化兑服,3~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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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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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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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当归、白芍、熟地黄、人参、黄芪、香附(醋制)、丹参、桑螵蛸、鹿角霜、牡蛎(煅)等味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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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国药准字Z22021422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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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5.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患有高血压、肾脏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月经量过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用一个月经周期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院咨询。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