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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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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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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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81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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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量少、后错,带下。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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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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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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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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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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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鳖甲、川芎、丹参、当归、地黄、甘草、黄芪、鹿角胶、鹿角霜、牡蛎、芡实、人参、桑螵蛸、山药、熟地黄、天冬、乌骨鸡、香附、银柴胡。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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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丸;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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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