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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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C25H27N9O8S20.75g与C8H11NO5S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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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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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942 |
国药准字Z440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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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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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常用量为2~4g(即头孢哌酮和舒巴坦每天各l~2g/日),严重或难治性感染,剂量可增至每天8.0g,分等量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本品装于耐压小瓶中,其溶解所需水量及溶解后浓度见下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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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而言,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继续治疗,不良反应会消失。胃肠道:与其他抗生素一样,使用本品时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据报道,腹泻(稀便)腹痛最为常见,其次是恶心和呕吐,发生率为3.6~10.8%。皮肤反应:与所有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发生率为0.8~1.3%,易发生于有过敏病史者,特别是对青霉素过敏的中性粒细胞轻度下降的病人。血液:与其它β一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有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可能。一些病人曾对直接库姆斯试验呈阳性反应。曾报导有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的降低。曾发现有一过性的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现象。低凝血酶原血症也曾有报道。其它不良反应:小于1%的患者中出现头痛、发热、注射处疼痛、寒颤等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现象:在所报导的病例中6.3~10%的病例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或血胆红素有一过性的升高。尿素氮及肌酐增高。菌群失调。局部反应:肌内注射时,本品耐受性良好,偶有一过性的疼痛。与其它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一样,用静脉插管输注时,有些患者会有输注部位静脉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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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类有过敏性休克病史者不宜应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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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哌酮0.5g,舒巴坦0.5g |
胆通、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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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褐色;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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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1.概述:头孢哌酮大部分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患及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常会延长,而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甚至在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情况下,胆汁中仍可达到治疗浓度,而半衰期仅增加2~4倍。在严重胆道梗阻、严重肝脏疾病或同时存在肾功能障碍时,剂量需要调整。如患者同时存在肝功能障碍和肾脏损害,头孢哌酮的血清浓度应加以监测,并根据需要而调整剂量。对这些患者如不能密切监测血清浓度,则剂量不应超过每日2g。在患者血液透析阶段,头孢哌酮血清半衰期略微缩短,因此,在血液透析阶段中,给 |
本品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中药卷,复方胆通片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 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 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 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 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梗阻性或传染疾病所致黄疸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