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g |
90ml(乐家老铺) |
|
生产企业 |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01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片,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