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无蔗糖型) |
0.4gx12袋 |
|
生产企业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79 |
国药准字H199990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辅料为柠檬酸、蔗糖、糊精。 |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