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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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维生素U50mg,氢氧化铝0.14g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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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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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352 |
国药准字H2009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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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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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八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六周。 反流性食管炎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八周。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对于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只有在15mg治疗效果不佳或治疗期间复发时才改为30mg口服。 对于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者、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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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 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本品批准前临床试验2,214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者342例(占15.4%),上市后药品使用调查的(在审查结束前)6260例中有138倒(占2.2%)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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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阑尾炎或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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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每粒含氢氧化铝0.14g,维生素U(氯甲基蛋氨酸)50mg,颠茄浸膏10mg。 |
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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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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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便秘作用,甚至形成粪结块。 2.氢氧化铝用量大时可吸附胆盐,因而减少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特别是维生素A。 3.对阿托品或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颠茄也可产生不耐受。 4.下述疾病患者应慎用: (1)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弱,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2)反流性食管炎。 (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 (4)青光眼(闭角型或潜在型)。 (5)急性出血伴有心血管功能不全。 (6)肝肾功能中度损害。 (7)高血压。 (8)甲状腺机能亢进。 (9)重症肌无力。 (10)植物神经疾病。 (11)前列腺肥大,尿路非阻塞性(膀胱张力减低)疾病及尿路阻塞性疾病。 (12)溃疡性结肠炎。 |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 3)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 2、重要的注意事项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 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 3、其它注意事项 1)有报道在类似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奥美拉唑)。 2)动物实验研究52周强制喂饲大鼠兰索拉唑,剂量为50mg/kg/日(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一例大鼠发生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另一项研究24个月强制喂饲大鼠15mg/kg/日以上的兰索拉唑,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发生率增高,5mg/kg/日以上喂饲大鼠,可能出现胃类癌。此外,以兰索拉唑15mg/kg/日以上喂饲雌性大鼠和50mg/kg/日以上喂饲雄性大鼠,大鼠视网膜萎缩发生率升高。但睾丸间质细胞瘤和视网膜萎缩在小鼠致瘤研究和犬、猴的毒性试验中均未发现,因此上述病变认为可能是大鼠所特有。 3)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4)对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缺乏长期用药的经验)。 4、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到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