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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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x2板/盒 |
2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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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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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069 |
国药准字H2006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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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消化内科。 |
用于急、慢性胃炎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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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袋,饭前温开水吞服或遵医嘱,疗程不得超过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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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
1 少数病人服用可有食欲减退、恶心等;2 偶有听力减退、耳鸣、眩晕,偶有肾功能损伤和少尿;3 偶有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4 偶见有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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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阑尾炎或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硫酸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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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硫酸庆大霉素20mg(20000单位);盐酸普鲁卡因0.1g;维生素B120.02mg。所用辅料包括甘露醇、阿司帕坦、食用苹果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和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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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状。 |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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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不宜长期应用。2 如患者具有明显的警戒症状,如消瘦、贫血或大便潜血阳性等应及时去医院做详细检查。3 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4 对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5 对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可能对本品耐药。6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 |